各学院:
为支持江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公益事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励志勤学、奋发有为,无锡恒海希望工程设立“恒海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资助学生自强成才。现就做好2015年江南大学 “恒海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与名额分配:
江南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二、资助名额、标准:
资助名额共20名,1200元/人。
三、评定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老生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节俭,是本年度被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四、助学金的评定组织:
1、《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汇总表》请见附件。
2、各学院及时安排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学生自愿主动申请,经过学院初审,学院评审小组按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拟受助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恒海助学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初审名单须在全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后提交学校和资助方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在全校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与资助方协商具体时间并落实相关颁发事宜。
五、申报材料:
1、《2015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zzzx@jiangnan.edu.cn;
2、《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2015年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汇总表》(学院盖章),于11月18日下午16:30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