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江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公益事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励志勤学、奋发有为,从2012年起,致公党无锡市委、新区统战部、无锡鸿祥热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方联合在我校设立了“致公●钱汇一助学金”,无锡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国联爱心助学金”。无锡恒海希望工程设立“恒海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资助学生自强成才。
现就做好2014年度“致公●钱汇一助学金”、“国联爱心助学金”、“恒海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致公●钱汇一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全校2013级、2014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
20名,适当向2013级学生倾斜;
(三)资助标准:
5000元/人,主要资助贫困学生的学费与路费;
(四)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2014级学生暂不做成绩要求,2013级学生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2.8,无不及格课程);
5、2014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特别是来自西部等偏远贫困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的学生。
二、国联爱心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全校2012、2013、2014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30名;
(三)资助标准:
3000元/人,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
(四)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纪现象;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励志好学、成绩优良(2014级学生暂不做成绩要求,2012、2013级学生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2.8,无不及格课程);
4、2014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自立自强。
三、恒海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20名;
(三)资助标准
1000元/人;
(四)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纪现象;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14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自立自强。
四、其它事项:
(一)各学院推荐名额,申请表、汇总表请见附件。
(二)评定安排:
各学院及时安排各助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学生自愿主动申请,经过学院初审,学院评审小组按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拟受助的学生填写各助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资助方并落实相关颁发事宜。
(三)材料要求:
1、“致公●钱汇一助学金”需上报《江南大学“致公●钱汇一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国联爱心助学金”需上报《江南大学“国联爱心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恒海助学金”需上报《江南大学“恒海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汇总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助学金汇总表》于11月5日下午16:30前同时发送至邮箱:
zzzx@jiangnan.edu.cn;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
2、所有材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如有较大出入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名额从其它学院补充。
五、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通知学生申请:
10月15日—10月24日
2、学院初审、公示:
10月24日—11月5日
3、学院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包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汇总表):
11月5日下午16:30前;
4、学校审核、公示:
11月5日—15日;
5、举行颁发活动、上卡发放:
11月中旬—12月中旬(具体待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