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精神和《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全面开展在校生申请2015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和审核,一年一申请(往年已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必须重新申请。特别是江苏籍的学生,必须要带上今年打印并盖章的证明才能去当地办理。),前三年江苏籍生源地续贷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在校生必须先向学院进行申请,通过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学校才能给予开具《贷款申请证明》;申请学生必须凭《贷款申请证明》和学生证、身份证等,才能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受理时间一般为7月和8月份)。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基本条件:
1、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合格,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分江苏省籍学生和非江苏籍学生两种情况进行申请:
1、江苏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请下载《江苏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2015年版)》(附件4),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信息,以本人姓名重命名并保存后仍以电子表格式再传给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学生资助中心将于4月21日将各学院登录账号和密码分配给各学院负责老师,请各学院登录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4)于5月25日之前完成学院审核和系统录入工作。待学校和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完毕,请各学院于6月上旬以前打印并发放《贷款申请证明》给申请学生,学生确认《贷款申请证明》表信息后签名自行留存,待暑期回家时至江苏省各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无此证明学生当地办理机构将一律不予受理。
2、非江苏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请下载《非江苏籍江南大学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证明》(附件5),学生可打印后手填个人信息或者填好信息后自行打印上再交至学院相关负责老师,由学院、学校统一审核并盖章,预计在6月上旬以前发还给学生,申请学生暑期期间至生源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3、根据国开行要求,自2015年起,所有续贷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在校生,包括江苏籍和非江苏籍学生(2014年江南大学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发放学生名单见附件6),如果有续贷需求,都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①学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也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本人生日年月日八位数字。如因密码出错等原因无法登录可联系生源地县(区)级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重置密码。
②登录后注意查看左侧导航栏各项内容,并点击“贷款申请”,点击“新增”,进入“贷款信息新增”页面。认真阅读4点“填写说明”,填写“续贷声明”,不超过200字。并认真校对填写“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就学信息”、“申请贷款信息”等内容,请通知学生务必真实填写,否则会影响该生将来贷款流程和毕业确认等环节。
③点击导航栏最下方“保存并新增”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对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关闭”按钮进行提交。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及时通知每一位有申请需求的学生,避免学生因错过时间而无法申请贷款。各省市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情况和具体政策,请通知学生网上查询或联系生源地县区级学生资助中心(一般挂靠在教育局)咨询。如有疑问,请至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室)咨询,联系电话:85328172。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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