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无锡德新钢管有限公司于2008年起在我校设立了“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德新励志奖学金”。现就2014年度“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德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纪现象;
3、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3.4或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内居前8名),社会责任感强,参加学校活动积极;
4、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创新成绩,或者获得省级(含)以上大赛奖;
5、未获得14年度“国家奖学金”,往年未获得过“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评选“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20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德新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2、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活节俭;
3、自立自强、励志好学,学习成绩良好以上(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2.9或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内居前12名);
4、未获得14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往年未获得过“德新励志奖学金”;
5、本学年获得其它各类资助累计金额已超过5000元者原则上也不予考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评选 “德新励志奖学金”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评定安排:
1、上述奖学金各学院评定推荐名额以及《江南大学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江南大学德新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江南大学德新奖学金汇总表》请见附件。
2、各学院及时安排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学生自愿主动申请,经过学院初审,学院评审小组按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拟受助的学生填写《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名单须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5个工作日。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资助方并落实相关颁发事宜。
四、申报材料:
1、《德新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zzzx@jiangnan.edu.cn;
2、申请“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获得各类科研创新、科技成果或竞赛奖项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位学生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需附上获奖相关证书复印材料)、《德新奖学金汇总表》(学院盖章),于11月5日下午16:30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
五、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通知学生申请:
10月16日—10月24日
2、学院初审、公示:
10月24日—11月5日
3、学院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包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汇总表):
11月5日下午16:30前;
4、学校审核、公示:
11月5日—15日;
5、举行颁发活动、上卡发放:
11月中旬—12月中旬(具体待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