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拟在推荐申报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一批优秀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并推荐其中一名学生的典型事迹材料到教育部,以供编辑出版《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结合《关于选报2015-2016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各1-2名。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4. 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推荐的事迹材料需经学院修改与审核后统一上交。
2. 电子版于11月11日前发至zzzx@jiangnan.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