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教育事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励志勤学、奋发有为,从2004年起,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在我校设立了“人才奖学金”项目。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江南大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名额
奖励名额为20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人文、外国语、数媒、法学院、理学院各4名。
(三)评选条件、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工作程序、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通过e江南学工奖助系统进行。
2、评选程序为学生本人对照要求自愿申请(3月8日以前完成);学院审核同意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3月14日以前完成);学校汇总通过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资助方最终确认。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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