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2017-2018学年我校评定各类奖、助学金以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现根据《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校办〔2017〕27号),将我校2017-2018学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我校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的2017级全日制学生
二、认定标准:《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
三、认定程序:
1、学院认定:学院要成立认定小组和以班级为单位的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年级或专业内公示),根据学生本人的申请及有效证明材料,确定本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学院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人数的20%,其中建档立卡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家庭须高度重视,应全部进入家庭经济困难生库,推荐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数据,开学后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提供。)
2、学校审批: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名单讨论、审批,确定2017-2018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终名单并公示,同时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工作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5年9月8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江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暨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3)复印件、2017-2018学年江南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jiangnan.edu.cn
附件:
1.《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
2.江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
3.江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暨困难认定申请表
4.2017-2018学年江南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5.XXX学院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7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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