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
全额减免当学年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不含重修学分学费)。
二、减免对象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烈属子女,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中度或重度残疾学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一年级无成绩要求);
6、2023-2024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
1、评审方式
学费减免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学生填写《江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附件2)。
2、评定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审核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2)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学生实际情况,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确定推荐名单。
3、材料报送
11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附件1、2;
(2)电子材料:附件2,发送至zzzx@jiangnan.edu.cn,文件名“学院名称+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附件:
1、《江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初审推荐汇总表》
3、《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23号)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6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283,85928172
服务邮箱:zzzx@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