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甘肃、新疆等地发生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加强精准资助,帮助我校在此次灾害中受灾的学生纾困解难,根据《江南大学资助受灾学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08〕12号),决定启动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就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籍的甘肃、青海、新疆地震灾区学生。
二、资助等级与标准
一等资助金:因灾丧亲(失去父或母)者、或灾区孤儿,8000元/人;
二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完全损毁或致残者,3000元/人;
三等资助金:因灾房屋受损或其他因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500-1000元/人。
三、排查及申请流程
各学院通过班会、谈心谈话等形式,详细了解和排查地震灾区学生家庭受损情况,同时近期中央气象台发布了寒潮预警,各学院应确保准确摸排因地震、寒潮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有需要的学生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排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或者辅导员推荐,经学院初审后报送。本科生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研究生报送至研工部。审核通过后,按标准发放资助。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救助工作,依托辅导员、班团组织和学生骨干,多渠道、多领域、多方位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反应迅速、覆盖全面、信息精准。
2.落实责任,精准帮扶。各学院要强化排查与帮扶责任,以排查工作为契机,主动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安抚学生情绪,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切实帮扶困难学生,提升学生在校幸福感。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纸质、电子附件1、附件2及受灾学生情况证明(如受灾房屋照片等)。
1.本科生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F10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zx@jiangnan.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地震受灾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
2.研究生纸质版材料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A520);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wygb@jiangnan.edu.cn“学院+地震受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附件:1、江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XX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发放的请示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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