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指标分配
1.资助标准:校内助学金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2.名额分配:各学院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1.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
6.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宿舍个人卫生总评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以上。
7.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具体申请条件
1.一等助学金:GPA达2.8(含)以上,且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30%;
2.二等助学金:GPA达2.6(含)以上,且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0%;
3.三等助学金:GPA达2.4(含)以上,且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70%
对一年级新生和预科生不做成绩要求。
四、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
(一)评审方式
校内助学金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2.学院评审。学院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初评、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
(二)评定要求
1.各学院需按照江大校办〔2022〕23号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评定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2.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各类资助项目的安排,全面把握学生受助力度,做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助尽助。
(三)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学生在10月31日至11月8日期间登录E江南进行线上申请;
2.学院初评推荐:11月15日前完成初评公示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
(三)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附件1,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盖章,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校内助学金学院初评推荐汇总表》
2.《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2〕23号)
3.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南(学生申报)
4.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南(学院审核)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31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283,859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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