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江大校办〔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内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指标分配
1.资助标准:校内助学金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600元。
2.名额分配:各学院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1.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具体申请条件
1.一等校内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且学年GPA专业排名位于前80%;
2.二等校内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且学年GPA专业排名位于前80%;
3.三等校内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4.一年级新生和预科生不作成绩要求。
四、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
(一)评审方式
校内助学金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学院评审。学院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初评、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二)评定要求
1.各学院需按照江大校办〔2025〕5号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评定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2.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各类资助项目的安排,全面把握学生受助力度,做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助尽助。
(三)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学生在10月11日至10月19日期间登录E江南进行线上申请;
2.学院初评推荐:10月27日前完成初评公示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江南大学2025-2026学年本科生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系统导出后学院盖章),10月27日前完成审核并盖章,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2.电子材料:“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审核并提交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1.《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江大校办〔2025〕5号)
2.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南(学生申报)
3.校内助学金-操作指南(学院审核)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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