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精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和研究生,包括往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2026-2027学年首次申请认定的学生。
二、考量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优抚对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情况(以上特殊群体,原则上均应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日常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情况。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见附件1),认定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四、认定程序
本次认定结果仅限2026-2027学年有效。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按期完成新学年申请,逾期未申请者,统一视为自愿放弃本学年认定。
(一)学生申请
认定工作严格遵循学生自愿申请、诚信承诺原则。学生进入“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学生资助服务-困难认定”模块,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脱贫家庭、低保、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二)班级(专业)评议
成立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的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组长,评议小组组员遴选兼顾公平性与代表性,成员名单(附件4)须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评议小组严格落实以下工作步骤:
1.组长与申请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对认定程序或自身困难程度等存在疑问的学生,可主动联系辅导员面谈咨询。
2.组长结合学生在校生活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等,客观公正地开展民主评议,如实填写《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记录》(附件5)。
3.组长在系统中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动态调整困难等级。等级调整赋分浮动区间须控制在10分以内,无等级调整的统一填报“0”,并填写客观翔实评议意见。
4.组长拟定本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等级,以适当方式在班级(专业)范围内通报。评议及通报过程严禁公开学生家庭隐私和困难佐证信息,不得让学生当众诉苦或互相比困。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全面审核班级(专业)评议程序、佐证材料和评议记录,严把审核关口。审核通过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拟认定名单及等级,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隐去学生家庭隐私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8日(周三)前,完成学院审核与相关情况反馈。
1.线上审核:登录“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学生资助服务-困难认定”模块完成。
2.情况反馈:辅导员进入“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学生资助服务-困难认定”模块查询特殊群体名单,逐一通过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填写《学院特殊群体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6),将Excel电子表和签章扫描件通过“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其他管理服务—事务办理-特殊群体学生认定情况反馈(老生)”端口一并提交。
(四)学校审批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复核各学院认定材料,核查程序合规性与定级准确性后,统一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做实动态复核,提升认定精准度。各学院要将认定通知传达到位、政策解读到人,做到应知尽知、不落一人。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结合学生在校日常消费水平等可量化指标作出客观判断。
(二)严格程序标准,确保工作规范性。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以程序的公正守护资助的公平,重点甄别因突发变故致困加剧、家庭脱贫脱困两类情形,逐人核实、分类处置,确保依据充分、材料完备、定档准确。
(三)优化工作方式,强化隐私保护性。各学院要稳妥有序开展认定工作,尊重保护学生隐私,严控参与人员范围,规范材料归档和公示内容脱敏,对认定等级发生变动的学生,逐一进行一对一谈话,告知调整依据,充分听取学生意见。
联系人:杨 丹 汪 洁 单云婷
联系电话:85328172;85910626
附件:1.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指南(学生版)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指南(教师版)
4.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示表
5.认定评议小组评议记录表
6.学院特殊群体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社会奖...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江南大学“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283,85928172
服务邮箱:zzzx@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