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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推进高校学生勤工助学规范化管理、深化资助育人实效的工作要求,结合《江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勤工助学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自查自纠坚持“育人为本、合规管控、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则,旨在全面厘清勤工助学工作底数,精准排查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制度的闭环机制,推动勤工助学工作实现资助精准化、管理规范化、育人实效化。
二、自查范围
全校各用人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的勤工助学管理与实施情况。
三、查纠重点
对照《江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严格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守育人导向,严把岗位设置关。严格界定勤工助学岗位的育人属性与工作边界,科学设置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与公共服务等岗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将专聘的教育管理兼职队伍、学生组织、文体团体、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置岗位的情况。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把人员配备关。选优配强岗位指导老师与专职联络人,确保人岗相适、责任到人、育人到位。重点排查指导老师是否存在挂名指导、疏于管理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履行育人职责,联络人是否在政策执行、台账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履行职责。
(三)落实教育指导,严把考勤考核关。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在岗指导-月度考核”全过程评价机制。重点排查是否组织学生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实现全覆盖;日常考勤是否如实记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是否严格控制在标准内;考勤记录、考核结果与酬金发放是否一致。
(四)强化风险防控,严把过程管控关。建立健全覆盖岗位设置、学生选聘、工作组织、履职考核、评优奖励等各环节的内部监管机制。重点核查是否严格规范台账记录,定期研判岗位运行状况,是否存在冒用勤工助学名义,未经审批组织学生外出并发放酬金的情形。
(五)坚守合规底线,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将非勤工助学支出违规转嫁至专项经费,以勤工助学名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二次分配、克扣学生酬金,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用人单位要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组织岗位指导老师、联络人及上岗学生集中学习《江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明确政策红线与规矩底线,增强规范意识与底线意识。
(二)自查自纠。各用人单位要对照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时记录、酬金发放等查纠重点逐项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7月15日前,报送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签章扫描件。
(三)整改总结。各用人单位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着力完善本单位勤工助学长效监管机制。9月9日前,完成自查整改,报送整改总结电子版和签章扫描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用人单位要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教育公平与学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地见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严明规矩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负总责;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的组织实施;岗位指导老师对岗位工时记录、履职考核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三)坚持实事求是,主动防微杜渐。各用人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主动如实上报、立行立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查改治”一体贯通,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勤工助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与资助育人实效。
联系人:杨 丹 单云婷
联系电话:85328172
电子邮箱:zzzx@jiangnan.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2.江南大学勤工助学自查问题清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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