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江南大学2011-2013年学生重大疾病补助办法》已经于2012年第13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补助办法规定凡在江南大学缴纳居民统筹医保的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在2011至今因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超过三千元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补助。
请各学院负责做好通知、宣传及材料汇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由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填写、学院审核后的《江南大学2011-2013年学生重大疾病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学校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发票(复印件加报销后的回单),附有病历及诊断书等;已报销过的发票不予重复计算。
3、其他相关材料。
二、有关说明:
1、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应在发现患有重大疾病的10日内通知其所在学院,并提出补助申请;校医院也可根据学生病情及救治情况推荐学生直接向资助中心递交申请。
2、本学期受理时间为5月27日—6月6日,公示3天,6月下旬补款。
3、补助金额视学生当年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分段计算:
3001-5000元区间补助40%;5001-10000元区间补助45%;10001-20000元区间补助50%;20001元以上部分补助6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学院报送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由学院汇总后交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北活F107)。
(二)报送时间:学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6日,逾期上报视为放弃。
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