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无锡德新钢管有限公司于2008年起在我校设立了“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德新励志奖学金”。现就2013年度“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德新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团结友爱,无违纪现象;
3、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3.4或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内居前8名),社会责任感强,参加学校活动积极;
4、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校期间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创新成绩,或者获得省级(含)以上大赛奖;
5、未获得13年度“国家奖学金”,往年未获得过“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评选“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20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德新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江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活节俭;
3、自立自强、励志好学,学习成绩良好以上(上学年GPA成绩不低于2.9或者综合测评名次在班内居前12名);
4、未获得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本学年获得其它各类资助累计金额已超过5000元者原则上也不予考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评选 “德新励志奖学金”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评定安排:
各学院务必及时发布评定工作的通知,学生登录e江南学生事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经过学院网上初审并提交学校审核,同时组织拟推荐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德新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整理汇总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学工部与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安排复议后将名单报送无锡德新钢管有限公司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其它事项:
(一)、“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德新励志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请见附件,其中“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最终获得人选需经过复议从推荐人选中产生。
(二)、申请“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获得各类科研创新、科技成果或竞赛奖项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包括:
1、《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jdf@foxmail.com ;
2、《江南大学“德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位学生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附上获奖相关证书复印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
1、学生网上申请:
10月17日—10月27日(超时系统会自动关闭)
2、学院初审、公示(组织相关学生填表):
10月28日—11月3日
3、学院提交学校截止时间(包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汇总表):
11月3日下午16:30前;
4、学校审核、公示:
11月4日—15日;
5、举行颁发活动、上卡发放:
11月中旬—12月中旬(具体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