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用工单位:
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为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充分调动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发现典型,树立榜样,展现我校勤工助学学子员工意识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实践育人环境。学校决定评选“2012年度江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员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3学年凡在我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含基地岗、顶岗、助管岗)经过正式应聘上岗,并签订三方协议,且在本岗位工作五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能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2、能够以员工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诚恳,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其他同事团结友善。
4、敢于开拓,勇于创新,率先垂范,能够很好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在本职岗位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不良记录。
三、评选方式
此次评选采用用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由用工单位进行评议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2),送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奖励名额
原则上,优秀学生员工人数不超过所有实际在岗学生人数的10%(四舍五入),具体视申报情况协调而定。
五、评选程序
1、5月13日前,申请者须将《2012年度江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员工申请表》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活F107)。
2、5月14日-5月17日,校级评审。
3、5月18日-5月22日,校内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4、举办2012年江南大学优秀学生员工表彰大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奖励与表彰
由学校授予“2012年度江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员工”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七、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各设岗单位应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附件:2012年度江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员工申请表
江南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