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教育事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励志勤学、奋发有为,从2004年起,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在我校设立了“人才奖学金”项目。现就做好2018年度江南大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共资助20名全日制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理学院各4名,分为续助和新增两部分:
1、续助:2017年度受资助的在校2015、2016级本科学生(12名,须符合评定条件,名单见附件)。
2、新增:2017级全日制在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8名),各学院增补名额为:
学院 |
名额 |
法学院 |
2 |
理学院 |
4 |
人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二、奖学金标准
1000元/人/年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无不及格科目;
5、2017-2018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老生续评
2017年度的获奖助学生,符合评定条件者可继续接受奖助。若该奖学金申请人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不合格、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生活消费不节俭等情况,可取消其继续取得该奖学金的资格,空缺名额原则上在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替补。
五、评定安排
1、本次评选工作通过e江南学工服务系统进行。
2、评选程序为学生本人对照要求自愿申请(3月13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同意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批(3月20日前完成);学校汇总通过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资助方最终确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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