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偏远地区学生全面综合发展,无锡太湖国际旅行社在我校设立“石榴”奖学金。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石榴”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新疆籍、西藏籍本科少数民族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励人数共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
2、测评学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3、热爱学习,在学习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上学年综合测评列班级排名前50%或上学年GPA成绩达2.4(含)以上。
4、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发明、文体竞赛、公益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榜样作用,受到公众认可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
四、工作程序
1、奖学金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批的方式。学生本人虽具备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但不提出申请者,视为弃权。学生通过e江南学工服务系统申请,同时需填写《江南大学“石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评选中严格遵循《江南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文件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具体评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成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
3、学生网上申请开放时间为5月3日—5月6日,学院5月7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
附件:《江南大学“石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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