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推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应用和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批工作,提高贷款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满足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同时考虑到2018-2019学年为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的试运行期,经与贷款承办银行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磋商,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模式,今后逐步过渡到线上办理。现将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宣传
各学院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助学贷款系统宣传及诚信教育,指定专门人员做好本学院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信息调查、材料申报(详见附件)及贷款面签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一位有正当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续贷与新贷)都能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二、线下申请与审批
(一)首次贷款学生
1、申请资格
(1)我校在读的2018级全日制新生或未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
(2)学校认定的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承担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习认真,无违纪违法记录,能正常完成学业;
(4)未申请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材料准备
(1)本人学生证(新生未发证可免交)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各1份;
(2)加盖村(或居委)或乡镇(或街道)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1份;
(3)《江南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2份,学院审核并盖章。
(二)续贷学生
1、申请资格
(1)以往办理过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2)学校认定的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承担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习认真,无违纪违法记录,能正常完成学业;
(4)未申请办理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材料准备
(1)《江南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学院审核并盖章。
(三)初审汇总
1、各学院做好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确定贷款学生名额,并组织学生填写《江南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四)复核面签
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送交的新贷学生资格进行复核汇总,交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审批;银行将组织通过审批的学生进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等的面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线上申请与审批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
中国银行研究开发了中银易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可通过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在线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各学院可在线完成初审工作。
(二)学生申请
所有符合线下申请条件的新贷和续贷学生,均须在10月16日下午16:30前在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里填写相关信息,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盖章后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具备学生信息的有效困难证明)。
未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的学生,请阅读并按照《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高校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3)进行线上申请;如学生已有账号,直接登录操作即可。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负责老师请阅读并按照《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高校院级助贷人员初审操作要点》(见附件4)进行线上操作,在10月18日下午16:30之前登录中银易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https://e.boc.cn/stuloan/),完成学生申请情况审核,登录账号及密码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确保做到“应贷尽贷”,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与正确价值观。
2、请各学院认真审核贷款学生资格,上交材料整理有序,信息汇总表按示例要求完整填写。
3、请各学院熟悉并指导学生操作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便今后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高效规范开展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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