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学生疾病补助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江大校办〔2018〕25号)规定,在校缴纳居民统筹医保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当年度在正规医疗机构因住院或门诊个人自理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者,可申请医疗互助金补助。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好申请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一、报送材料
1、江南大学学生疾病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
2、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纸质)
(1)当年度医疗门诊或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2)当年度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单(门诊或住院)原件;
(3)当年度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加商业保险报销回单原件;
(4)当年度生源地新农合等医疗报销回单原件;
(5)门诊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复印件;
(6)凡危重病人抢救需外购自费药品必须提供医院处方以及药店的合法票据,票据要注明患者姓名和具体的药品名称及数量,其他收据无效。药品只限于抢救及治疗用药。
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疾病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
二、报送时间
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上述纸质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北活F109);电子版(附件2)同时发送至zzzx@jiangnan.edu.cn,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逾期视为放弃。原件材料在该项工作全部结束后,自行来资助中心办公室领回。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疾病补助申请一年2次。如2018年下半年未申请,本次可补申请,即自2018年9月1日至通知公布日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申请补助;在此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2、已有正式学籍的2018级新生,自入学报到后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此次提交补助申请。
3、学生申请疾病补助,均需先完成无锡市医疗保险的报销;如未完成,需先至校医院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否则无法申请。
4、请学院在布置该项工作时,提醒学生注意认真阅读领会江大校办〔2018〕25号文件精神,不得提交不属补助范围的医疗票据。
附件1:江南大学学生疾病补助申请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疾病补助申请汇总表
附件3:《江南大学学生疾病补助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江大校办〔2018〕25号)
校医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5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283,85928172
服务邮箱:zzzx@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