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现启动2019-202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岗位类型
1、助岗:指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独立设置的辅助工作岗位,包括助管、助教、助研等。
2、顶岗:即顶编,是指学校在编制限额内不增加固定职工,由学生独立完成实际岗位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后勤管理处部分岗位、财务处实岗等。
3、团队岗:即学生团队整体入驻用工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如图书馆流通部等。
设岗原则
1、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2、岗位设置应遵守宪法与法律、社会公德及学校规章制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3、岗位设置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4、岗位按学年设置。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做好岗位计划,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考核方式等,杜绝人力浪费。经校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招聘录用。
三、薪资标准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无锡市政府制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根据工作时间计算,现固定岗单位小时工资为15元。顶岗酬金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团队岗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下拨相应经费。
四、岗位申请及审核发布
1、系统填报:各用工单位需根据前期(5-6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的《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意向表)》最终确定的岗位名称、岗位预算、招聘人数,在“学生事务系统-勤工助学”模块中进行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考核方式等,以岗定人,杜绝人力浪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时间节点:
(1)用工部门申请:2019年7月4日-9月8日
(2)二级党委审核:2019年7月4日-9月12日
(3)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发布岗位:2019年9月16日-9月18日
(4)招聘学生员工:2019年9月18日-9月25日
3、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岗位时,请根据现设岗位性质认真更新用工要求和工作内容,突出岗位育人功能,避免让学生产生“廉价劳动力”的负面感想。
(2)用工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岗位时,请认真阅读勤工助学操作手册,尤其需要注意学生最高工时与学生最高报酬、岗位月工作总量与岗位预算总额之间的逻辑关系,保证预算填写的准确性。除体育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大仪助理、财务处顶岗外,其他部门每个岗位预算均不得超过600元/月。
(3)用工单位在系统中申报岗位时,请注意原属于临时岗的周期性工作,如招生就业处美术点阅卷助理等,统一编入固定岗,但在岗位名称上需注意区分。
附:勤工助学系统操作手册(删减版)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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