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3档。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200元。
2.各学院初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1.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2024-2025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具体申请条件
1.一等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且学年GPA专业排名前80%;
2.二等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年GPA专业排名前80%;
3.三等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不作成绩要求);
4.一年级新生和预科生不作成绩要求。
5.在贫困生库内的退役复学士兵学生无须参评,自动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占用学院评选名额。
四、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
(一)评审方式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
2.学院评审。学院需在E江南——学生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对学生申请进行初评、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5。
(二)评定要求
各学院需按照《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评定工作,要求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三)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学生在10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间登录E江南进行线上申请;
2.学院初评推荐:10月27日前完成初评公示并提交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审批、公示:11月6日前;
4.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月10日前。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附件2(学院盖章)。
2.电子材料:附件2,发送至邮箱zzzx@jiangnan.edu.cn,文件名“学院名称+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
1.《江南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江南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院初评推荐汇总表》
3.《江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大校办〔2022〕22号)
4.国家助学金-操作指南(学生申报)
5.国家助学金-操作指南(学院审核)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0日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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